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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助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0-01-14 23:18:41 阅读: 来源:灯盘厂家

新疆日报讯 (记者杨舒涵报道)当事人想到检察部门了解情况,只需点开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便可直接在线上与值班人员对话;不知道检察院的具体位置,点击“新疆检察”微信服务号“地图导航”窗口,可观全貌;案件处理结果有不明白的,想找检察官好好聊聊,轻触社区“电子检察室”终端屏幕,可轻松预约检察长……

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模式,促进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结合,努力破解检察工作难题、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增强司法管理效能、提高司法公开深度,全面打造“互联网+”检察工作高效运行体系。

“互联网+检务”为民服务

11月11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赛马场管委会10个社区同时启用了“电子检察工作站”。“只要在这里操作,就能直接预约检察长?”巴哈尔路南社区居民李长胜(化名)瞅着电子终端设备,半信半疑地摇了摇头。

“您只要用手机一扫微信和网站二维码,就可以连接到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官方业务平台,这里可提供信访预约、检察长预约、律师预约、检察长信箱留言、检举控告、法律法规库检索查询等服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难题,都可以通过这个终端向检察官咨询,避免您车马劳顿,而且还能确保您的咨询全程保密。”听了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李长胜点点头,“这样说来,的确是件好事,我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把它用顺喽!”

今年7月,全疆首家“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在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该中心将控申预约接待、法律咨询服务、检察业务办理、律师接待、案件受理流转等多项为民服务项目集中到该中心受理,将检察工作中对外直接与群众发生工作关系的30多个环节剥离整合,由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三大项共计45方面的内容。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戴长新介绍,如今群众在社区通过“电子检察室”就能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和线索,这样一来,有助于检察院行使特约监督侦查权、诉讼监督权、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权、监所检察权。

“对于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重点监督是检察机关今年以来的重要任务。而"电子检察室"将检察触角延伸至基层群众身边,畅通检察环节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戴长新表示。

案件办理实现全程上网

10月1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在全疆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到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需求的有效对接,全面推进全疆检察信息化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今年以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每一起案件进入系统录入后,其余信息便处于分析处理之中,办案流程和案件文书等数据便无法更改和删除,使网络运行成为执法规范的“硬约束”。

“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根据授权处理业务工作,监控办案流程,上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和案件管理等部门可以随时查看和调阅案件信息和办理流转情况,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始终都处于实时动态监控下,有了监督也就能杜绝和减少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的发生。”乌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迪力木拉提·伊布拉音告诉记者,“案件办理全程网上运行,使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通过做好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方便群众监督,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日前,一起人身伤害案和一起盗窃案在奎屯市人民法院驻看守所法庭开庭,两起案件不到30分钟即审理完毕,借助奎屯市人民检察院运用的电子远程视频系统,检察官足不出户即完成整个出庭诉讼工作。

2014年初,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建成覆盖检察业务、行政管理的系统平台,通过电子案卷流转系统、检委会调阅系统、律师借阅系统、归档查询系统,实现电子案卷制作、归档、查询、调阅、共享、提取等流程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韩伟表示,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办案,无疑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

阳光检务平台枝繁叶茂

互联网时代,数据的获取、更新和传递异常迅捷,也为拓展司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提供了可能。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创新改进网上宣传,大力加强网上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构建阳光检务信息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新疆检察”于2013年12月开通以来已发布微博1145篇,拥有粉丝240余万,粉丝量位居全疆公检法司系统官方微博第一名。截至11月,全疆检察机关已开通并经过认证的官方微博128个,微信公众号108个,入驻今日头条102个。

10月3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举办了首期全州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与应用培训班,同时制定网络、信息发布、微博、微信、涉检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就是要密切检民互动联系,拓宽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让群众时时刻刻感受到阳光检务。”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李俊说。

“只要提前预约,即可调取案件相关材料扫描制作电子卷宗,以前要一周才能完成的程序如今不到3天就能办完。”11月5日,经常往来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云峰提起今年以来检察机关的巨大变化,他不禁竖起了大拇指,“大数据时代,检察机关也与时俱进,值得点赞!”

和赵云峰的感受相比,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网上检务公开平台更是为律师们开辟了一条“空中捷径”。

在收到身处外地的律师查询申请事项后,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经专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受理、登记,相关科室及时办理;在律师办理业务时,充分运用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绑定案件及律师预约功能,将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积极推广,办案律师在互联网上即可及时了解到案件诉讼进展、申请办理业务,为律师的工作提供方便,特别是使异地律师减少路途的往返,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时效。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是检察机关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监督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提高检察公信力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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